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405

6405.“必有敌军

6405.“必有敌军毁坏他”表未经判断的行为或作为会把他从真理的状态中逐出。这从“敌军”和“毁坏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敌军”(troop)是指行为或作为(参看3934节),在此是指未经判断的行为或作为或作为;事实上,那些其行为或作为出于真理,尚未出于良善的人拥有一种模糊地、未被光照的理解力,而那些其行为或作为出于良善的人则有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良善光照它,赋予它光明;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通过良善流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然后流入真理,而不是直接流入真理。其中的情形就像阳光,阳光通过热流入植物界的成员,如树木、幼苗、鲜花,使它们生长、开花;但阳光的直接流入却做不到;因为当光在没有热的情况下流入时,如在冬天,没有什么东西能生长、开花。“毁坏他”是指把他从真理的状态中逐出。
  不过,有必要阐明“迦得”在此所表示的那些人到底是谁。他们就是那些在真理方面陷入幻觉,然而仍出于这幻觉行事的人;因此,这些不是真理的行为或作为,更不是良善的行为或作为。他们因这类行为或作为而从真理的状态中被逐出,因为一个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一旦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将某种观念付诸实践,那么以后就会维护这个观念,好像它就是绝对真理。他会持守此观念,不容改变,除非他进入良善。因为通过将观念付诸实践,他会全神贯注于它,迷恋它。行为或作为便以这种方式把他从真理的状态中逐出。除此之外,他信为真理的那些事并非真理,因为和“但”所表示的那些人一样,这些人也通过自己的感官进行判断,因而没有判断力。举例说明这个问题。有人持这样的观念:每个人都是同等的邻舍,因此要同等地向恶人和善人行善,他因向恶人行善而伤害他人。他在反复实践这个观念后,就会维护它,声称每个人都是他的邻舍,他并不关心一个人的品性如何,只关心向他行善。如此他所行的就未经判断,而且违背真正的真理;因为真正的真理是,所有人都是邻舍,但各自都是不同程度的邻舍;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比其他人更是邻舍(参看2417, 3419, 3820, 5025节)。
  “迦得”还表示那些认为整个救恩唯独在于行为或作为的人,就像主在比喻中所提到的法利赛人:
  法利赛人独自站着如此祷告,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1, 12)
  因此,他认为绝对真理就在于外在行为。诸如此类的人也在主的国度,但只在它的边缘,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告诉你们,这税吏下去、到他家里,比那法利赛人倒算为义了。(路加福音18:14)
  主如此说是在暗示,法利赛人也下去称义了,因为他出于顺服所吩咐的而行事。简言之,“迦得”代表那些将非真理称为真理,并出于这非真理而行事的人;因此,他们所行的就像真理,因为行为或作为无非是体现在行为中的意愿和理解力。拯救这些人的,并非他们行善的意图,而是在他们的无知里面的某种程度的纯真。
  在以赛亚书中,“迦得”也表示那些出于不是真理,却被他们视为真理的东西而处于外在行为或作为的人:
  但你们这些离弃耶和华、忘记我的圣山、给迦得摆筵席、给弥尼盛满调和酒的。(以赛亚书65:11)
  “给迦得摆筵席”表示唯独处于行为或作为。耶利米书:
  论亚扪人,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没有儿子吗?没有后嗣吗?他的王为何得迦得之地为业呢?他的民为何住其中的城邑呢?(耶利米书49:1)
  “得迦得之地为业”表示活在来自非真理的行为或作为中;“亚扪人”是指那些歪曲真理,并照着这些被歪曲的真理生活之人(2468节);在此先知书中,论到迦得的这些话适用于他们。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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